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的部署要求,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4年,云南省将通过实施“创业环境优化”等9项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12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人数不少于5万人、退役军人新创业不少于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支持各地举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创新创业赛事活动
《方案》提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开办企业“一窗通”系统建设,整合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服务等业务,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持续升级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次登录、全省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结合云南省创新高地、创业福地建设和“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特色小吃”“云南生态茶叶”“云南生态咖啡”等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敢闯敢创”的良好创业生态。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每年立项支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好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政策,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行业发展趋势,引导支持有专长的退役军人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国家和省重点扶持行业领域创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厢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的云南省选拔赛,支持各地举办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编制完善云南省公共创业服务功能手册,拓展创业服务内容,设立创业服务窗口,集聚各方优质创业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业务咨询、能力培养、指导帮扶、孵化服务、融资支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完善创业指导专家库,发挥创业导师联盟作用,每年组织一批省级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通过主动对接、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面向各类创业项目人才引进和招聘用工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围绕“稳岗扩岗”
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
依托“技能云南”行动,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广泛开展补贴类创业培训。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各类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重点从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成功创业实践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投资人中选拔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及培训师。
制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在“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办理功能,推行全程线上办理。提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效能,推动担保基金有效履行代偿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借款人,可申请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展期,减轻创业群体资金管理压力。
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信贷支持。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扩大小微企业覆盖面。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优先向重点群体
免费提供创业项目使用场地
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要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
每年认定一批省级双创平台,重点培育不超过3个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支持不超过5个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强化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创业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组织创业主题活动,丰富成果展示、品牌打造、项目路演、创业沙龙、融资对接等活动内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创业活动。
自主创业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线上办理就业登记。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将零工市场建设与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相结合,将零工求职招聘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依托“云南人才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等公共招聘网站开设零工信息专区。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孙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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