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岁女童
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
(相关资料图)
因骨髓穿刺术失误
致其命丧手术台
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该院过错系主要原因
其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死亡)中的
原因大小(参与度)
在 56%~95% 之间
女童父亲刘先生说," 当前,我们要求院方直视问题、端正态度,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并且积极处理这个事情,给孩子一个说法,给我们一个道歉,相关责任人也要负该有的责任。"针对此事该院只称 " 正在走司法途径,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
家属:规培生操作失当扎破心脏致女儿殒命
近日,刘先生向智慧海都反映:小孩今年 5 月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骨穿微创手术,医院操作失当,导致孩子直接死在手术台上,现在已经过去多月,院方并未积极解决此事。
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底,他 4 岁的女儿一直发烧未退,便带到厦门某医院检查,住院二十多天,孩子恢复正常后出院。今年 3 月,再次带女儿到医院去复查,发现血象异常,但未找出病因。
3 月 13 日,刘先生带孩子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复查,找出了病因,孩子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此后,便在该院进行治疗,医生告知他们治疗总共需十三阶段。第一阶段,他们共接受为期 47 天的治疗,出院 5 天后,又到医院进行为期 14 天的第二个阶段治疗。
" 两阶段治疗结束后,医生看到女儿恢复情况,认为血象都正常,告知已经好了 95%。之后的治疗,便是巩固治疗了。" 刘先生说。
5 月 14 日,应主治医师要求,刘先生带孩子去医院做第三个阶段治疗,但这期间,出现了意外。
刘先生介绍,5 月 15 日早上,为评估化疗疗效,按照医生要求,要给女儿做骨髓穿刺术。
然而
孩子进去操作间十多分钟后
只听得操作间中突然嚎叫了一声
过没多久就无声响
接着就是一大拨护士从另外一个门冲进操作间,他们夫妻俩也意识到出事了,也跟着冲进去,只见孩子脸色苍白,全身发凉,甚至大小便失禁。" 孩子就这样没了,她还没来得及见到世界的美好。"
刘先生对于这一结果难以接受。据他回忆,经前两阶段治疗,女儿已恢复得很好,跟正常人几乎没两样,还长胖了两斤。在手术前,活蹦乱跳的女儿还跟许多人一起互动,跟护士长拍照,还在走廊骑儿童自行车,一骑就是 40 多分钟,但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却被一个小手术夺走。
刘先生认为,孩子的死是规培生操作失误所致。" 当日做手术前,我们夫妻俩特别嘱咐值班医生要亲手做,为此,我们还亲手将女儿抱给值班医生,一再嘱咐,后来医生也答应了,但当时在操作间做手术并非值班医生,而是交给规培生去做。第一个规培生扎到心壁,位置不对;接着第二个规培生接着打针,又扎到心包,位置距离实际位置偏差十几公分。"
刘先生十分生气同时又很不解," 当时女儿生命垂危,为何没把我女儿带到 ICU 抢救,而是在没有任何抢救设备的操作室做心肺复苏,做了 40 分钟。"
针对刘先生关于 " 规培生施术 " 的说法,院方表示,手术是有操作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
尸检报告认定:医院存在过失,56%~95% 之间
忆起医院当时的态度,刘先生气愤不已:" 事发当时,医院不承认自身责任,让我们赶快做尸检。事情发生后,他们都没有道歉,没有打慰问电话。我们只是普通人家,并不想把事态僵化。"
为给女儿讨一说法,他们找到卫健、公安等部门。5 月 18 日,在多部门的调解下,医院以及家属方委托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进行尸检。
7 月 1 日
该机构正式出报告结果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鉴定报告
报告显示医方存在三点不足
1、医方告知欠充分。骨髓穿刺可以选择髂前上棘、髂后上棘、胸骨、腰椎棘突等,其中胸骨后有心脏及其相应的大血管,选择胸骨穿刺,若操作不当,容易损伤心脏及相应大血管,未见医方的 " 骨髓穿刺术知情同意书 " 中有是否选择 " 胸骨穿刺 " 的告知内容。属于告知欠充分。
2、医方术前准备欠充分。在 " 骨穿记录 " 中,未有 " 将骨穿针固定在适当长度(如:固定骨穿针长度为 1 厘米的描述)" 的描述,故认为,术前准备有不足之处,欠充分。
3、术中操作欠规范。从尸检及病理组织学检验见,心脏有针孔状出血区,符合生前所致,故认为医务人员在穿刺过程中操作欠规范,穿刺针穿越胸骨伤及纵隔区软组织及相应血管和心脏。
最终的鉴定意见: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为刘某某(刘先生女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损害后果(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系主要原因,其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死亡)中的原因大小(参与度)在 56%~95% 之间。
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不愿多做回复院方称 " 正在走司法途径 "
" 尸检报告出来后,事实已然清楚,然而院方并不积极处理。" 刘先生表示,7 月初,医院有关人员打来电话,承认他们有一定过失,愿赔付 5 万元,后又过了几天,院方表示愿负一半的责任,家属对此并不接受。此后,医院再没主动联系家属,并且家属主动打电话,院方也不接。
此后,等了半个月的时间,见院方不积极处理,刘先生表示," 不得已才走民事案件司法程序。"
针对此事
记者尝试向院方了解相关情况
但院方并不愿多做回复
记者将刘先生有关疑问转给院方:
为何手术交给两个规培生做?
两个规陪生是否有行医资格证?
尸检报告出来,是否尊重结果?
为何对这事未做任何道歉?
……
对此,院方除了表示手术是有操作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外,不愿多做回复,只称 " 正在走司法途径,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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