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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市五经普工作推进会暨清查工作动员会召开,决定于8月26日正式启动全市清查工作。
今天开始,会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清查对象处采集清查表信息,清查对象可通过扫描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证件上的二维码验证普查员真实性。清查对象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的准备。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对清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履行保密义务,不对外提供、泄露相关经营信息,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公示。(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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